天津市档案电子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* 天津市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,力争到2025年底前,基本建成档案数字化设施体系,构建档案智慧管理平台,推动数字档案“存量”电子化成果转化和“增量”数字化业务同步发展,不断提升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。
* 鼓励档案机构采用电子签名、数据备份、数字认证、身份识别等信息技术,实现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。
*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国家电子政务网、国家数字和大数据工程等相关规划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。
此外,天津市还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应用试点工作,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开展电子档案单轨制试点,逐步实现各类档案电子化管理。同时,也强调了要加强对电子档案签署、盖章等关键环节的监管,确保档案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和安全性。
如需更多详细信息,建议咨询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。